重要訊息-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變更

自民國106年1月1日起,公司與有限合夥名稱及所營事業預查業務及外國公司、大陸公司、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5億元之金門馬祖公司、有限合夥之登記及管理業務,其主管機關由經濟部商業司變更為經濟部中部辦公室,是日起各該事項請向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申請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