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營網路事業也要辦理稅籍登記

會賺錢的老闆在創業之前,都會有的正確觀念。

現在因為疫情影響,加上越來越多人想要自己做生意當老闆,網路電商就成為許多人創業的第一選擇,因為不用房租、必須費用少,而且門檻低、只要上平台登記註冊,無論是在拍賣商城或是臉書、IG、Youtube,都能見識到滿滿的百貨商品在特價販售,直播主喊著「+1、+1」好不熱烈,不過,藉由網路販售商品或是勞務,只要到達一定金額,就需要主動辦理稅籍登記,否則因小失大,不只要補繳稅額,該罰的罰鍰也不會少喔。

財政部在民國94年曾發布規範,於國內利用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,都應該在營業前申請稅籍登記,爾後財政部考量現實狀況,在109年1月宣布,凡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,得暫免登記,可是、一旦,營業額達到起徵點就要即刻去申請,避免引起國稅局後續的查核,或被依營業稅法處罰。

舉例來說,小花在109年1月要利用網路販售玩具,假使當月營業額為7萬元,未達國稅局規定起徵點8萬元時,則免辦登記;109年2月到2月20日的營業額15萬元,因為達到起徵點標準,就應立即至轄區辦理稅籍登記,倘若在次月月底——以本例來說是3月31日——前辦理登記,或是國稅局查獲後通知補辦,好家在,小花只會被通知補徵營業稅、不會裁罰;若小花拖到4月1日以後被國稅局查到,除了補辦稅籍登記,國稅局還會再溯及先前的經營情形要求補稅,並課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,假使情形嚴重,主管機關還會命令停止營業。

網路平台買賣商品或提供服務的交易情況越來越多,忙碌之餘別忘了留意自己經營情況,切勿因小失大,疏忽申辦稅籍登記,損害自身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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